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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之 | 《围城》中“中文”的使用

依燃 中文知行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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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之”的“述”取“综述”之意,“之”作为代词,可以指代所有能触发思考、充实思想的语言学知识。“述之”栏目的主旨,就是为语言学的伙伴们提供练笔与切磋的小空间。学有所得,落实笔端,妙笔生花,这是我们共同的美好期愿。在此欢迎各位友人批评指正,请多多在评论区或后台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围城》中“中文”的使用




钱锺书先生的《围城》,以主人公方鸿渐留学归国后的人生际遇为线索,全方位地反映了二十世纪上半叶一批知识分子的生存状态。作为文学作品,《围城》虽然由虚构的人物和情节组成,但小说中使用的语言及其所展现的近代社会一角却是真实的。现代汉语中一些概念,在西学东渐那个时代萌生,现在已经被大众熟知并常用,其背后仍蕴含着那个历史时期的印记和内涵。本文就以“中文”一词为例,穷尽式搜索《围城》文本中“中文”一词出现的语句,探析《围城》中“中文”的使用及其内蕴意义。


(一)

在国际中文教育概念产生之前,由“中文”组合成的短语,最多联想起的是作为专业名称的“中文系”。二十世纪前半叶中国的高等院校陆续开始设置“中国语言文学系”,省称为“中文系”。《围城》所描写的那个时代,常用为“国文系”。二者的使用差别,我们将在下期介绍

《围城》中的“中文”,有三种使用语境。第一是作为修饰成分,合成偏正短语,分别是“中文打字机”“中文教科书”和“中文报”。具体如下:


(1)那女人不修指甲了,忙着运用中文打字机呢,依然翘着带钻戒的无名指。(钱锺书《围城》第九章)


“中文打字机”也叫“华文打字机”,指打印汉字的打字机。1915年,留美学生祁暄发明了手动式中文打字机,其原理是在铅字盘上用一个小钳把铅字钳起,再按一键时,小钳就会举起铅字,隔著色带印在纸上。

中文打字机的出现还要从汉字的拉丁化争论谈起。新文化运动时期,以鲁迅、瞿秋白、刘半农等为代表的高级知识分子曾极力推崇汉字的拉丁化,理由是与拉丁字母不适配的汉字无法满足机械录入的需要。中文打字机的特色,在于打字机能够配合当时中国人的书写习惯,允许文字打直排。“中文”和“打字机”两个词在钱锺书那个时代,构成了新的术语。现如今,祁暄发明的这种“中文打字机”虽已退出历史舞台,这个术语也未见于《现代汉语词典》,但其背后隐藏的是一场有关方块汉字的机械革命。

如果说“中文打字机”反映了方块汉字与拉丁字母的碰撞,那么“中文教科书”则体现了源于日本的外来词对现代汉语词汇的影响。


《围城》剧照 写信的方鸿渐


(2)鸿渐上图书馆找书,馆里通共不上一千本书,老的,糟的,破旧的中文教科书居其中大半,都是因战事而停办的学校的遗产。一千年后,这些书准像敦煌石室的卷子那样名贵,现在呢,它们古而不稀,短见浅识的藏书家还不知道收买。(钱锺书《围城》第六章) 


“教科书”是来源于日本的外来词,早在1890年的《日本国志》中就已见引用。黄河清的《近代汉语词源》中列有如下书证,1902年吴汝纶《答大学堂执事诸君饯别时条陈应查事宜》:“今在此诸生,立教科书辑译社,所译物理教科书、生理教科书,皆甚可观。”可知在戊戌变法前后,已有了在“教科书”前加其他成分构成新词的做法。

《围城》中,来到三闾大学的方鸿渐突然被通知要负责伦理学的课程,紧急之下找到了“一本中国人译的论理学纲要”作为教学的依据。那么,此处“中文教科书”的“中文”并不单指中国语言文字或文学这类具体的科目,而指以汉语为编写语言的可供教习的内容。

除上述两例外,小说中还有“中文报”的组合。文中的“陆太太”是孙柔嘉的姑母,曾在美国留学。《华美新闻》是方鸿渐任职的报社名。


(3)陆太太送侄女一房家具,而瞧侄女婿对自己丈夫的态度并不逊顺,便说:“他们的‘华美新闻’我从来不看,销路好不好?我中文报不看的,只看英文报”。(《围城》第九章)


 

《围城》剧照 方鸿渐与赵辛楣谈论陆太太


此处的“中文报”指的是在国内发行的、以汉语作为印刷语言的报纸。从构词角度看,“中文”和“报”都是自由语素,这里将二者结合,主要是为了使“中文报”和“英文报”相对。

二十世纪上半叶,较早一批留学海外的学生毕业归国,和“陆太太”一样,这一批拥有跨文化背景的知识阶级在心理上表现出了一定的倨傲与偏见。语境中的“陆太太”言语中透露出“只看英文报”的个人习惯,是为了向他人显示她出人头地的留学经历。此时的“中文”和“英文”,不再仅仅指别报刊的印刷语言和报道内容,更是反映了说话者的一种傲慢姿态,我们在后文还会继续提到。


(二)

《围城》中的知识分子使用“中文”的几个场景,都不约而同地跟“英文”作为比较选项,“中文”是可供选择的表达工具之一。


(4)他恨不能用英文写信,因为文言信的语气太生分,白话信的语气容易变成讨人厌的亲热;只有英文信容许他坦白地写“我的亲爱的唐小姐”、“你的极虔诚的方鸿渐”。这些西文书函的平常称呼在中文里就刺眼肉麻。(钱锺书《围城》第三章)


 

《围城》剧照 女学生唐晓芙


“中文书信”和“西文书函”相对,指汉语书面语,包括文言语体和白话语体两个方面。方鸿渐作为有留学经历的知识分子,既了解汉语中文言、白话语体的风格和功用,也了解英文表达一些手法。倾心于唐晓芙的方鸿渐决定用写信的方式表白,纠结于采用何种语言何种语体来恰当表达心绪。


苏小姐也在表达中进行中文和法文的选择:


(5)“你——你这个浑蛋!”苏小姐用中文骂他,声音似乎微颤。鸿渐好像自己耳颊上给她这骂沉重地打一下耳光,自卫地挂上听筒,苏小姐的声音在意识里搅动不住。(《围城》第三章)


这里的“中文”不指汉语书面语,而指口语。作者专门强调了用“中文”来骂人,单看本句似乎有些多此一举。结合上下文语境,我们知道,苏小姐在前文中曾说了法语“Embrasse-moi!(中文译为吻我)”与方鸿渐打趣,原文如下:


(6)苏小姐胜利地微笑,低声说:“Embrasse-moi!”说着一壁害羞,奇怪自己竟有做傻子的勇气,可是她只敢躲在外国话里命令鸿渐吻自己。(《围城》第三章)


苏小姐对方鸿渐的两次回应采用了不同的语言:例(6)中使用外文表达情感,在情态上委婉而含蓄,既维护了女性表达爱意时的自尊,又增添了浪漫新奇之感,具有一定的话语蕴藉意义;例(5)中苏文纨在得知真相后大失所望,情绪颇为激动,因此本能地采用了汉语中的复指短语,顾不上知识分子所注重的含蓄文雅,语气强硬直接,表达了强烈的愤怒和气恼之情。

由此可见,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白话文时兴之际,一些具有留学背景的知识阶级,在口语交际时,采用了不同的语言带来不同的会话意义,这种做法已经形成了一种特定范围内的自觉。


(三)

上文讲到“中文报”时,简要介绍了“中文”与“英文”对照出现的情景。此外,小说中还介绍了一些中英文交杂的状况:


(7)曹元朗道:“我这首诗的风格,不认识外国字的人愈能欣赏。题目是杂拌儿、十八扯的意思,你只要看忽而用这个人的诗句,忽而用那个人的诗句,中文里夹了西文,自然有一种杂凑乌合的印象。(《围城》第三章)

 

围城剧照 方鸿渐、苏文纨等四人


曹元朗将自己的新诗诗作《拼盘姘伴》拿给众人鉴赏。此时的“中文”或“英文”,都称不上是“诗”的语言。叠加意义无关的词句,混入英文来增添陌生化效果,希望“不认识外国字的人愈能欣赏”,其本质是一种外语崇拜。通过塑造曹元朗这一滑稽诗人的形象,钱钟书讽刺了那些无病呻吟的做作文风。

另一位张吉民先生有过之而无不及,喜欢在“中国话里夹无谓的英文字”,例如:


(8)“Sure!值不少钱呢,Plenty of dough.并且这东西不比书画。买书画买了假的,一文不值,只等于waste paper.磁器假的,至少还可以盛饭。我有时请外国friends吃饭,就用那个康熙窑‘油底蓝五彩’大盘做salad dish,他们都觉得古色古香,菜的味道也有点old-time.”(《围城》第二章)


张吉民作为以汉语为母语的中国人,与外来语言及文化接触频繁,将中文与英文混杂使用,是钱锺书塑造人物人物的有意为之。


(9)他(指张吉民)并无中文难达的新意,需要借英文来讲;所以他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围城》第二章)


钱锺书以“牙缝里嵌的肉屑”比喻借语言来彰显与众不同的行为,甚至比嘴里嵌的金牙,还要过分,还要叫人恶心,讽刺得真是精当而辛辣!

从上述角度看,早期的一批知识阶层,在接触了中西方两种语境的教育之后,既拥有了运用语言、选择语言的自觉意识,又在潜移默化中发生外语崇拜的心理。此外,通过“中文”一词,我们也隐约能够看到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那个在他们身后的、被动接受英美国家影响的近代中国。


现代汉语中常说的“中文系”,在《围城》中说的是“国文系”。那么“中文”跟“国文”的概念,在《围城》中表现为怎样的联系和区别呢?我们将在下期进行分析


 (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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